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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 2024-12-14 20:41:54 作者: 爱游戏app手机版下载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属于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县级单位,纳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部门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

  1、负责市政府会议和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3、负责审核县(区)、管委会和市政府部门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4、督促检查县(区)、管委会和市政府部门对市政府公文、会议议定事项及自治区、市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6、综合协调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工作,为全市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与支持。

  7、督促检查县(区)和市政府部门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及时报告。

  8、编发政务信息,为市政府领导同志及市直部门和县(区)政府提供信息服务。

  9、负责督促办理全市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全国和自治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的视察工作。

  10、负责政务信息和电子政务的组织、协调、规划、执行、业务指导及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为市政府领导同志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11、承担市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相关事宜。

  12、负责市地方志、年鉴的编纂和县(区)、管委会志的审核、指导工作。

  13、代市政府管理市政府驻北京、成都、海口办事处(联络处);负责市政府与上级有关部门,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协、驻地部队、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其他地市行政公署(政府)办公室(厅)的联络与协调工作。

  1、办公室(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做好市政府办公厅承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会务保障工作;负责承办市政府秘书长办公会、办公厅党组会、厅务会;负责市政府办公厅党群、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工资福利、机构编制、宣传教育、机关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办公厅党组、党总支和人事等印章的保管、使用及相关事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与考勤、考核工作;协助做好市政府驻内地办事处(联络处)及办公厅下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协调办理市政府及办公厅领导交办的另外的事项。负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政务综合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科、市政府总值班室)。负责协调安排市政府领导同志的公务活动及内事活动;负责市政府党组会、全体会、常务会、市长办公会等综合性会议会务工作;负责与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驻军和武警部队、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其他地(市)行政公署(政府)办公室(厅)的联络与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协助处理各部门、各县(区)和各管委会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并且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置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保障,协调安排有关应对突发事件的宣传与培训工作。

  3、秘书一科。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行政公文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联系领域的文字综合工作;负责办理发展和改革(粮食、物价局、支铁办)、工业与信息化(国资)、财政(安居办)、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牧、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商务(投资促进)、旅游发展、审计、统计、林业、国税、工商、国家电网供电公司、柳梧、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空港新区、文化创意园区等管委会、市属国有企业等方面的文电、专题会议会务及督查调研工作;协调办理市政府及办公厅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4、秘书二科。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行政公文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联系领域的文字综合工作;负责办理师专、驻军和武警部队、维稳、公、检、法、司、安全、监察、教育、科技、民族宗教事务、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务员)、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文化(文物)、卫生和计划生育、外事侨务、新闻出版广电(版权)、体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食品药监管理(食品安全)、法制、信访、城市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联动执法、医院、档案、市民服务中心、布达拉宫广场管理处、质监、编译、气象、地震、邮政、电信、移动、联通等方面的文电、专题会议会务及督查调研工作;负责联系市纪委、政法委、综治办、组织部、编办、宣传部、统战部、机关工委、工、青、妇、工商联、文联、残联及各县(区)相关业务文件的办理工作;协调办理市政府及办公厅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6、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国务院、区党委、政府和市政府的重大部署、重要决策和、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落实;负责区、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中确定的工作目标的任务分解及督查落实;负责国务院、区、市主要领导同志指示、批示和交办事项的督查;负责组织并且开展重大专项督查以及政府办公厅各科(室)办理的经政府领导批准立项事宜的督查;组织并且开展市委、市政府重大事项联合督查和专项督查;开展维稳督导检查工作;对社会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查调研,起草、报送调研材料,供政府领导决策参考;经授权对新闻媒体反映的有关问题来了解核实;负责提供拟以西藏代表团名义提交全国“两会”的建议提案参考选题;负责办理全国、自治区、市三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分解、交办和办理工作的督促和答复审核,起草市人民政府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报告;协助全国和自治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做视察;负责全市各级各部门工作目标的检查和考核工作,配合起草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奖惩意见;负责制定市政务督查工作规则制度,指导全市政务督查工作及人员培训,编制专项经费预算;负责编印《政务督查》;协调办理市政府及办公厅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7、信息科。负责全市政务信息的采集、筛选、编辑、分析、反馈、上报和存储等工作,为市政府领导提供参考信息;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指导、培训;负责全市政务信息的考核、评比、表彰;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办理市政府及办公厅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8、财务科。负责办公厅的财务工作及各种经费的报批;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和预、决算;负责市政府办公厅现金及各种有价证券、空白支票、空白收据的保管,及时登记、验收、核销市政府办公厅的固定资产;负责市政府票据的审核报销,负责办公厅的政府采购及相关基建项目的监督;负责工资和各种津补贴的统计上报;负责办公厅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住房补贴等费用的核算和缴纳工作;协调办理市政府及办公厅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9、文电科。负责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公文收发、办理、流转、归档等工作;负责公文格式审核、公文印制工作,负责机要通信工作;负责市政府党组、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等印章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指导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厅保密和密码安全工作。协调办理市政府及办公厅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10、经济研究科。单独或牵头组织对全市经济发展战略性、全局性、综合性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撰写以市政府名义发表的综合性对外宣传稿件;牵头组织《政府工作报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市政府领导讲话材料的起草工作;牵头起草审改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综合性讲话、报告和相关文稿;起草或参与起草、审改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经济发展方面的讲话、报告和相关文稿;参与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办理市政府及办公厅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11、社会研究科。单独或牵头组织对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管理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撰写以市政府名义发表的综合性对外宣传稿件;起草或参与起草审改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方面的讲话、报告和相关文稿;收集、整理和分析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参与综合性调查研究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协调办理市政府及办公厅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12、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综合科。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设1个内设机构,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综合科(正科级)。负责拟订全市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草案,提出加强地方金融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市政府对金融机构的奖励政策;负责全市金融专项资金管理;协调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地方金融机构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电子政务中心。负责市委、市人民政府重要新闻信息和工作动态网上公开发布。负责分析、研判网络舆论情况,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负责市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管理与维护。负责收集、整理、网上公开发布全市党的建设、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的信息资料。负责市长信箱来信处理和上级部门网上交办事宜、市民网上投诉等事项的办理;负责全市政务信息网络交换平台、中心机房及数据库的建设、维护与管理。负责市人民政府外网门户站群系统和政府内网站群系统和在政府站群系统中建站的各个单位子站管理、监控与维护;负责全市政务内网建设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培训,研究提出促进电子政务发展的政策与措施,推进政府办公自动化应用;负责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承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比、表彰;承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市地方志。负责拟定《市地方志》编纂大纲,组织市志各分志的编写和总纂复审工作;有计划培训修志人员;对县(区)志编纂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不定期的编印(市志动态)简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行政编制51名。其中市长1名,副市长9名,县级领导职数6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24名。事业编制44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

  第二部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部门)2018年度决算明细表

  2018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共使用资金9551.97万元,其中:2018年预算收入5779.49万元,比上年增加772.62万元,同比上涨15.43%(根本原因是在年初预算增加了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公积金单位补贴部分);上年财政拨款结转使用资金835.82万元(年底财政调减9.41万元),计入今年资产826.41万元。支出6984.65万元,比上年上涨1415.2万元,同比上涨25.41%。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979.65万元,国防支出5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2567.32万元。

  2018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25.5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831.85万元,比上年增加712.47万元,同比上涨17.3%;专项服务649.20万元,比上年增加41.75万元,同比上涨6.87%;专项业务活动693.85万元,比上年减少125.06万元,同比下降15.27%;其他政府办公厅支出2550.66万元,比上年增加1840.77万元,同比上涨2259.3%。(与上年同比有差异的问题大多是支出口径的调整造成的)。

  2018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8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80.22万元,项目支出3004.43万元。

  2018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可用总资金9551.97万元,其中: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8725.56万元,上年未财政拨款结转835.82(年底财政调减9.41万元),计入今年资产826.41万元。总支出6984.65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余2567.32万元。

  2018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84.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84.65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2642.6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413.58万元,津贴补贴支出1278.27万元,奖金152.0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0.25万元(住房公积金184.5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61.5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金14.18万元),伙食补助40.11万元,基本养老保险310.9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7.4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978.98万元。其中:办公费499.26万元,印刷费260.49万元,水费35.92万元,电费150.11万元,邮电费51.47万元,物业管理费126.6万元,差旅费171.15万元,维修(护)费516.5万元,会议费5.6万元,培训费17.65万元,公务接待费300.00万元,劳务费150万元,委托业务费983.48万元,工会经费14.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3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6.2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4.32万元。其中:生活补助202.95万元,医疗费补助1.37万元。

  4、资本性支出158.75万元。其中:大型修缮44.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14.63万元。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我厅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自治区“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市委“八项要求”和市政府“八个力戒”,以及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相关规定。在 “三公”经费支出上,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三公经费”支出监管暂行办法》(藏财预字〔2014〕5号)文件和《市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拉委厅发〔2014〕27号)文件精神,按照“能不开支的尽量不开支,能少开支的尽量少开支”的原则,根据真实的情况大力压缩支出,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三公”经费预算,不挤占单位正常经费、专项经费,有效控制了“三公”经费的支出,确保了“三公”经费总计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有了小幅度的下降。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665.02万元,同口径较上年减少23.34万元,下降3.40%。具体如下:

  3、公务用车经费365.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14.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50.39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市内因公出行、领导下乡等业务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同口径较上年减少33.34万元,下降8.37%。下降根本原因严控三公经费的开支。

  (一)2018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698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80.2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3004.43万元。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2642.60万元,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金等;二是公用经费1170.21万元,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三是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167.41万元,主要是生活补助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一是商品服务支出2808.77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干部培训费、委托业务费、额外支出等;二是其他资本性支出158.75万元,具体包含大型修缮、公务用车购置;三是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36.91万元,具体包含生活补助、医疗补助。

  2018年度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货物资金105.60万元,实际决算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60万元。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总额105.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政府采购资金105.6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部门)共有房屋120905平方米,价值32258.0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7905平方米,价值23521.28万元,其他景观绿化等建筑83000平方米,价值8736.77万元;车辆43辆,价值2551.34万元,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业务用车43辆(轿车10辆、越野车23辆、大(小)客车1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我厅牢固树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绩效相结合的理念,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定期向分管财务领导以及业务科室汇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催促,进一步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力度、简化资金拨付审批程序。

  2018年,我厅全方面开展预算绩效编制工作,强化项目负责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从申请年度预算追加资金到编制2019年度预算,全面要求厅各科室完善项目绩效指标值、设定项目绩效年度与整体目标、提交项目实施绩效目标书,以上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我厅整体预算绩效编制工作。

  2018年,大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队伍建设、强化人员专业技能培训,通过积极参加自治区财政厅举办的各类预算绩效管理培训,提高了我厅预算绩效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奠定了扎实的理论与实际在做的工作基础。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还没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接着使用的资金。

  四、政府事务:指政府事务方面的支出。有关具体事务包括行政管理、机关服务等。

  五、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市政府网站依托西藏政务服务网实现了统一身份认证,您注册成功并通过身份认证后,可实现“一网通办”。

  市“政民信箱”是社会公众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市政府及市、县(区)各职能部门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的窗口。此栏目既是市政府领导,市、县(区)各职能部门与社会群体、人民群众之间实现沟通的桥梁,也是帮助市政府领导及市、县(区)各职能部门发现和解决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明显问题的重要渠道,是实施政务公开的重要措施。真诚欢迎您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献计献策,对政府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批评和改进的意见。

  1、对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措施以及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建议。

  信件内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此类信件办理人员有权将其设置为无效信件并退回或废弃:

  1、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写信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2、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

  3、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的控告或者检举事项,应当直接向同级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

  4、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写信人在办理期限内重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不予受理。

  1、如果您反映和投诉的问题,涉及市政建设、居民生活、就业和再就业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请先向问题发生地的县(区)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反映,以便得到及时解决。

  2、为了您的信件能够准确、快速的转交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做处理,请务必做到“一事一件”,避免在同一封信中反映两个或多个无关诉求,此类信件办理人员有权将其设置为无效信件,不予受理并废弃,不再进行短信回复提醒。

  3、对于同一账号大量多次重复向同一单位写信反映相同问题,属不予受理范围的,办理人员有权直接对重复信件不予受理并废弃,不再进行短信回复提醒。

  4、写信应署本人的真实姓名,不要隐瞒姓名或采用化名、笔名;应当注明本人的具体联系方式,如工作单位、家庭住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等,以便于国家机关及其信访工作人员同来信人保持联系,使信访事项及时得以妥善解决。

  5、写信内容应简明扼要,写明所反映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当事人(包括被投诉方/建议方)、投诉或建议要求,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6、为避免重复写信造成行政管理资源的浪费,针对表述不清、恶意言语和无实质内容的信件,办理人员有权将其设置为无效信件并废弃,并保留追究恶意写信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7、信件在转交、告知、答复的同时会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写信人,写信人可凭用户账号、密码或信件查询编号登录本网站查看信件情况。

  9、请谨慎保管用户名和密码,否则就没办法查询信件回复,密码丢失请使用忘记密码功能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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